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示通知
湖里区总工会关于开展 2025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5-07-24 15:44 【字体大小:
各街道、园区工会联合会,各基层工会:
       为持续巩固拓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帮助困难职工家庭解决子女就学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现将《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厦工办〔2025〕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一、助学对象

  符合《福建省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中“金秋助学”项目界定的对象,包括纳入全国总工会帮扶管理系统对象、纾困帮扶对象和一般性慰问对象中生活暂时困难职工的家庭中,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专科)和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的子女。尚未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应届大学毕业生,可纳入勤工助学范围

  二、助学方式和标准

  (一)资金助学

  纳入全国总工会帮扶管理系统对象子女助学救助,大学生11200元(低保10个月);纾困帮扶对象的子女,大学生、高中生分别不高于每生每年7000元、4000元;一般性慰问对象的子女,大学生、高中生分别不高于每生每年5000元、3000元。原则上应于8月底前发放到位。

  (二)勤工助学

  1.勤工助学方式:各区、产业工会共组织不少于25名受助学生组成“驿站天使”服务队,入驻各级工会、工会驿站开展志愿服务。同时,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劳模企业、爱心企业、疗休养基地、福利机构等,提供一批勤工助学岗位。

  2.勤工助学标准:用人单位未发放薪酬的,每人不超过200元/天(4500元/月);用人单位有发放薪酬但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补足差额,补差后每人不超过200元/天(4500元/月),补助时间为2025年7月份、8月份。勤工助学岗位补贴不计入年度助学金标准总额。各级工会可视情为勤工助学对象投保人身意外险、适当发放跨区域公共交通费用补贴等。

  三、助学流程

  (一)当年助学流程

  符合助学条件的职工家庭,由职工本人填写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向其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出示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在读证明(如学生证或学费票据)等的原件以供核验,并随表提交相关证明、证件复印件(1份)。申请职工家庭成员情况,及各成员就业(创业)、收入情况、主要困难及致困原因等,由申请职工自愿如实申报,提供证明材料,对所申报有关家庭情况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一切影响与后果;基层工会与上一级工会组织,要对职工家庭相关情况通过与职工访谈、或上门走访家庭等方式进行了解,对发现可能不符合实际的申报情况要进一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请人作好政策宣讲与解释。

  对职工申请,所在基层工会按隶属关系向上逐级申报审核。各级工会确定助学对象,要实行民主集中制,召开委员会议或领导班子(扩大)会议集体审议核定。职工所在基层工会委员会,要将本级工会助学或向上级工会申报助学的职工家庭的成员情况及各成员就业(创业、就学)、收入情况、主要困难及致困原因等向本单位广大职工群众进行公示,就业(创业)情况应当包括工作单位、岗位、职务、职称、技能等级、薪资(经营)收入等。

  向市总工会申请助学的,区(产业)工会要将审核通过的对象在本级工会网站或其它公开媒体进行公示,之后,做好公示情况台账并留存备查,同时于8月11日前将助学申请材料(附件1、2)汇总至市职工服务中心进行复核;市职工服务中心复核后上报市总工会审议,按程序及时准确做好助学资金发放工作。

  爱心单位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的情况(附件3),请区、产业工会于8月3日前集中汇总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之后征集的岗位,另行及时报送。权益保障部联合市职工服务中心,酌情安排困难职工就学子女自愿入驻厦门市工会驿站,加入“驿站天使”队伍。

  (二)持续助学流程

  各级工会要核对上年度助学对象有否申请今年助学,主动联系尚未申请职工家庭,对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今年助学范围;同时,对2025年度助学对象要进行信息跟踪,在下一年度助学活动摸底时,将家庭经济状况基本不变、仍符合助学条件的对象优先纳入助学范围,做到“一年一核实、一年一审批、一年一扶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金秋助学”活动是一项工会长期坚持的服务职工传统品牌,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摸排、申报、审核、帮扶等各项工作,叫响做实助学品牌,提升助学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工会要把握助学时间节点,通过举办金秋助学启动仪式、交流分享会等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并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报道至少1次。要及时向市总工会报送金秋助学活动宣传报道和“驿站天使”志愿服务日志等典型案例,市总工会将开展集中宣传报道。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级工会要用好助学资金,资金使用的工作流程和监督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申请勤工助学岗位补贴,须由助学对象提供岗位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会实践(实习)证明、助学对象在岗工作照片、岗位出勤记录、岗位薪酬证明等材料。

  各区(产业)工会要及时进行助学信息汇总和工作情况分析,于8月25日前将2025年市总工会资助困难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2025年市总工会助学对象勤工助学情况汇总表(附件4)、2025年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附件5)和助学活动总结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人:倪维达 2661296,邮箱:xmgh_qyb@xm.gov.cn。

  附件:1.厦门市总工会2025年“金秋助学”申请表

     2.2025年市总工会资助困难学生情况表

      3.2025年提供市总工会助学对象勤工助学岗位汇总表

      4.2025年市总工会助学对象勤工助学情况表

      5.2025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汇总表

                       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

  

  

附件1

  厦门市总工会2025年“金秋助学”申请表

申请职工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校类别

申请学生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录取/就读学校

年级

专业全称

£中专 £技校 £职高

£普高 £本科 £大专

           

职工岗位: 职务: 职称/技能等级:

工会会员卡号

 

是否单亲女职工

££

手 机

 

详细住址

 

家庭人口

 

月致困原因出现至今,家庭收支情况(单位:元)

A. 家庭可支配总收入

 

B. 因病因灾等的必要支出总额(包括:家庭成员医疗自费、学校学费,因残疾、重大意外灾害等特殊原因导致的必要性开支)

 

主要致困原因

£本人大病、£供养直系亲属大病、£本人残疾、£家属残疾、£本人下岗失业、£家属下岗失业、£收入低、£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子女上学、£其他。

情形简述:

承诺

授权

本人与家庭成员,一致郑重承诺,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意承担带来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同意授权业务审核等相关部门对申请本业务的相关资料与信息进行比对核实与共享校验,授权期限自本次申请起至所申请业务终止时(包括不符合申请条件时或本人明确主张终止)止。

申请职工(签名): 年 月 日

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公章)

集团(系统)工会、镇街(园区)职工服务站审核意见(无此层级填“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审核意见

£是、£符合市总工会2025年助学条件。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市职工服务中心意见

1. £是、£符合£一般性慰问对象、£纾困对象、£全国建档对象£高中生、£大学生助学对象的条件;

2. 拟资助金额£3000元、£4000元、£5000元、£7000元、£,同时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单位 岗位报到联系人、电话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备注:申请助学,一个学生填写一份表。“家庭可支配总收入”=家庭总收入-缴纳所得税-社会保障支出;“主要致困原因与情形”可另附。

  

  

附件2

  2025年市总工会资助困难学生情况表

序号

学生情况

困难职工情况

助学金额(元)

学生姓名

所属类别

性别

学生身份证号

录取/在读学校及年级、专业

学生

电话

职工姓名

家庭困难详细情况

家庭地址

职工电话

工作单位及

联系电话

                         
                         
                         

备注:“所属类别”应填写受助对象所属类别,如属于纾困帮扶对象,填写“1”;属于一般性慰问对象中的生活暂时困难职工,填写“2”;属于纳入全国总工会帮扶管理系统对象(全总档案),填写“3”

  附件3

  2025年提供市总工会助学对象勤工助学岗位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日期:                    工会主席、电话:             

序号

单位/项目

名称

岗位类型

岗位名称

提供

岗位数

工作时间

工作

地点

提供补贴

(元/天)

所需

学历

所需

专业

岗位说明与要求

备注

                       
                       
                       

  备注:“岗位类型”可填写办公室岗位、服务业岗位、工厂操作工岗位或其他。

  附件4

  2025年市总工会助学对象勤工助学情况表

序号

学生情况

困难职工情况

勤工助学情况

学生

姓名

所属

类别

性别

学生

身份证号

学生

联系电话

困难职工姓名

困难职工

联系电话

困难职工所在单位

工作时长(天或月)

岗位补贴

(元)

岗位所在单位及联系电话

                       
                       
                       

  备注:“所属类别”应填写受助对象所属类别,如属于纾困帮扶对象,填写“1”;属于一般性慰问对象中的生活暂时困难职工,填写“2”;属于纳入全国总工会帮扶管理系统对象(全总档案),填写“3”;属于往年助学对象,填写“4”。

  

  

附件5

  2025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编号

项目

合计

1

A

2025年助学活动共筹集资金(万元) (A=B+C+D+E)

 

B

其中各级党委政府资助(万元)

 

C

其中各级工会投入(万元)

 

D

其中社会捐助(万元)

 

E

其中其它方面筹集(万元)

 

2

A

2025年助学活动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A=B+C+D)

 

B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万元)

 

C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万元)

 

D

其中大专以上(万元)

 

3

A

2025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人次)(A=B+C+D)

 

B

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人)

 

C

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D

其中大专以上(人)

 

4

A

2025年助学活动中困难职工家庭困难类别(户)(A=B+C+D+E)

 

B

纾困帮扶对象

 

C

一般性慰问对象中的生活暂时困难职工家庭

 

D

纳入全国总工会帮扶管理系统的在档困难职工家庭

 

E

地方各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助学对象

 

  

  

编号

项目

合计

5

A

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勤工助学和社会实践联系单位(家)

 

B

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个)

 

C

其中参加勤工助学的未就业应届大学毕业生(

 

D

发放勤工助学岗位补贴(万元)

 

E

其中发放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岗位补贴(万元)

 

6

A

2025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人次)

 

B

发放助学款(万元)

 

7

A

2025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农民工子女(人次)

 

B

发放助学款(万元)

 

8

A

2025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人次)

 

B

发放助学款(万元)

 
附件下载
分享到: